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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关区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2019-08-19 来源: 安阳市商务局 【 字体: 打印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打造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千亿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布局,整合区域内纺织服装资源,打造产⌒ 业优势,实现纺织服装产业提档升级。根据省、市、区有关政策和《中共安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39条意见》(安发〔2013〕3号)、《中共北☆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ξ企业发展的意见》(北文〔2016〕15号)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快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步伐,对ω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档升级企业和引进的知名纺织服装企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共享公共服务平台

                1.共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利用产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加快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转型升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引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等。

                2.共享研发设计成果:建设中国童装产品研发设计中心,对于规模以上企业和提※档升级企业,可〓以免费或低价使用服装设计研发成果。

                3.共享人才交流培ぷ训平台:实施纺织服装企业培训工程,每年列入100万元,搭建校企联合、定向培训、网络培训、到高校学习等多种方式的培训平台,开展纺织服装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4.共享电商服务平台:搭建电」商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与优秀电商企业合作。企业利用全国知名电商服务平台建立电商销售渠道的,对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对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公司线█上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共享标准化厂房:为支持现有纺织服装企业提档升级,区政府提□供20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对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根据企业的规模和预期税收,提供相应面积的标准化厂房, 前3年免租金,第4、5、6年政府补助ξ 50%的市场均□ 价租金。企业自建厂房的按照企业规模、预期产值、税收确定厂房建设面积,区政府规划300亩土地◣用于企业自建厂房,同时制定相应优惠政策。

                二、鼓励纺织服装行※业“个转企”、“小进规”

                6.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允许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菅场所)登记;允许在集中办公区以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7.鼓励注册新公司:鼓励个体工商户强强联合、小小联合注册新公司,政府安排专门工作Ψ 人员全程代办公司注册、项目立项、环评等办理工作;对于新入库的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入库当年奖励3万元,第二年奖励2万元,以后每年补助统计经费1万元;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补助统计经费1万元;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产品标准检验费用免三年。

                三、金融、资金支持

                8.实施鼓励投资的奖补政策:支持入园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经批准,对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次性(首次)奖励设备总投资的5%。对投资额ζ 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或新上纺织服装项目,经批准,自投产年度起,参考企业对区级贡献额度,连续3年内奖励给企业;扩建、技改或新建的纺织服装项目,属区△政府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或通过奖补◇方式予以支持。

                9.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和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协助申报,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促进产业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

                10.支持抱团拓展市场:对参与政府∩组团、在统一展区内参加国内重要展会的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经批准,按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

                四、科研、品牌支持

                11.鼓励纺织服装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给予产学研经费的10%,不高于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企业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①作站”或分站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被新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12.支持纺织服装企业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同等奖励;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々持资金5万元、3万元、2万元;荣获安阳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2万元、1万元。

                13.鼓励纺织服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新认定的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10万元、8万元、5万元。

                14.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对申报ξ 成功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在上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5万元。

                15.鼓励纺织服装企业申报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对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16.支持纺织服装企业树立自有品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①质量奖、市长质量、区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企业,除上级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质量诚信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安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17.支持纺织服装企业标准化建设。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标准并严格⌒ 执行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18.支持纺织服装行业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着眼于服务我区纺织服装领域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对建设的省级产业检验测试中心,按照总投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

                五、保障服务

                19.支持企业招工:政府职能部门每年为纺织服装企业适时开展招聘会,政府对企业新招聘人员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及鉴定。

                20.工人子女入学:坚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公办为主”的原则 ,督促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入尽入,发挥接收的主渠道作用。

                21.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招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3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22.物流服务:对在园区新注册经营的物流企业,当◣年度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参照企业对区级贡献额度,给予80%的奖励;对现有物流企业,年度内企业】对区级新增贡献额度超过50万元的,以上年的区级贡献额度为基╲数,每年环比增长部分连续3年给予50%的奖励。

                23. 安居工程:对具备初级工及以上资质的熟练技术工及其他纺织服装类人才实施安居工程,优先入住纺织服装公寓楼。

                24.组织开展行业“技能比武”活动。每年由区总工会和人社№局在我区范围内评选纺织服装行业 “十佳设计师”和“百佳技工”, 对获奖者分别给予1万元、3000元的奖励。

                25.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卐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企业间的联系与协作,避免无序竞争,实现优势互补。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展览展示、信息咨询、技术推进、科技孵化、产品研发、检验检测、管理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经申报评估,按为北关区↑企业开展业务经费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附则

                本意见规定的政策措施,由区财政局、工信□ 委负责解释。区工信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认证。每年11月份制定资金申报指南,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相关部门搞好配合,真正发挥激励企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